过去一周,“网约车”相关动向,备受中国网民关注。至少两起事件,在中国网友看来,堪称“历史性时刻”、“世界性意义”。它们都发生在下午。
一是,7月28日下午,“网约车新政”公布,“网约车合法化”迈出关键一步。舆论对此普遍叫好,认为“这是我国乃至世界上第一个对网约车的正式规范”,必将极大促进我国“互联网+出行”分享经济产业发展。
二是,8月1日下午,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宣布合并。这两家公司在中国大陆移动出行领域占有极高份额。看好者认为,合并将加快行业整合。也有观点担心,合并可能带来垄断等负面影响。
一切都是结果,一切又都是开始。无论如何,这两起事件,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都将对行业、用户、司机、平台产生长远影响。
多方共赢:“新规”最大利好
7月28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在国家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暂行办法》明确指出“有序发展网约车”,一锤定音,将争议已久的网约车“合法化”。此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个“网约车新规”公布后,除中央媒体、地方媒体、商业门户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全面参与报道和评述外,直播、网络电台等新兴平台也参与其中。整体看,舆论普遍为政策出台叫好,称有助于实现多方共赢,必将极大促进我国“互联网+出行”分享经济产业发展。
“网约车新政”甫一公布,神舟专车、嘀嗒拼车、滴滴出行、优步中国等约车公司即发表声明,表示支持和欢迎。神州专车对文件出台“表示欢迎”。嘀嗒拼车称,“嘀嗒拼车对此表示备受鼓舞!”滴滴出行发表声明称,“网约车合法是国家对发展分享经济的肯定和鼓励。”优步中国认为“见证了中国网约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网约车行业正式踏入了规范健康发展的新征程”。
“网约车的‘合法化’,就是用改革呼应坊间的民意和创新,可以肯定,这样的‘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的改革越多,就越是社会之幸。”人民日报文章《解好出租车改革的“利益四边形”》的观点,在网络上广为传播。
新华网文章《专车新政让“互联网+”出行回到市场主导模式》称,《暂行办法》不仅是新时代城市出行领域规范的基本法,也是互联网+产业革命探索的基本法。同时,专车新政也让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正式承认专车合法化的国家,是立法者对近年来国内外网约车发展实践的科学总结,是互联网+出行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旗帜,充分体现出立法者面向互联网+产业大势所趋的高瞻远瞩。
澎湃新闻网《网约车新政宽容度超预期:定性为预约出租客运,强化属地管理》认为网约车平台接入的车辆将第一次有法可依,各地出租车和网约车对立的状态或将不复存在。
网民“并没有很酷的名字”表示:“我觉得这是咱们政府的进步,把决定权交给消费者,让市场来优胜劣汰,很棒。”网民“呵呵一笑你醉了吗”表示:“新政策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顺应民心。”网民“郑州市一个好市民”表示:“网约车、专用驾驶许可证、汽车运营许可、还有八年报废期等等,这些规定都很公平,很好啊!”
有法可依:规范竞争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新规出台前,对于“网约车”各地政策不一,而新规出台将使网约车经营服务规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