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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精选和优选重大工程项目方案
作者:lifang 更新时间:2016-9-20 13:32: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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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发改委网站19日消息,为确保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将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编制的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细化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重大工程项目各牵头单位在2016年8月底前形成细化分工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

意见明确,对需要报批的重大工程项目,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精选和优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对已经审批核准尚未开工的重大工程项目,要抓紧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及时开工。

附件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纲要》专栏3至专栏25中明确的165项重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推进相关领域工作的有力抓手,是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支撑。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对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增后劲,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为确保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实施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组织管理架构和决策机制。完善逐级落实、层层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坚持一级抓一级,全程负责,一抓到底。

(二)细化实施责任。分类明确政府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中的责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等主要由政府负责实施的,要细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实施主体责任;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主要由市场发挥作用的,要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推进责任和服务责任。

(三)健全统筹协调机制。重大工程项目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现有协调机制作用,搭建定期会商和信息交换平台,创新沟通和协作方式,重点加强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工程项目的统筹协调,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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