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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方案正在提速
作者:lifang 更新时间:2016-9-20 13:15:0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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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宣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财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国企改革的大环境下,《意见》出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意见》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50号)两份文件的细化和推进,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今后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方向和路径都将按照《意见》进行,这意味着国有文化企业的深入分类改革大幕开启。

嘉宾

项安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国企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魏鹏举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

郭全中 国家行政学院高级经济师

严学锋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框架下,充分体现文化例外是硬性规定。《意见》使得国有文化企业一直困惑的分类问题有了清晰的定位,而企业分类是构建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活力竞争的重要举措,这也是《意见》最大的价值所在。

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将分类实施

中国经济时报:在国企改革的大环境下,《意见》的出台对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有何重要意义?

魏鹏举:《意见》出台一是有利于国有文化企业的有序推进;二是在《意见》指导下,确实地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进一步改革。2013年,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初步完成时,实际上,还有很多悬而未决的问题,难以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因此,《意见》对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郭全中:我国国有文化企业正处于发展和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的时间点上,出台的《意见》是为国有文化企业未来的改革和发展确定了方向,将会对国有文化企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严学锋:国有文化企业的改革要放在全面深化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中来看,由于国有文化企业的特殊性,本身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必须改革。要强调的是,文化在国家治理中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这在中国更加显著,比如新闻是党的喉舌。因此,《意见》的出台对国有文化企业进行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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