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2018年四季度披露的股份回购计划陆续到期,近期上市公司扎堆披露股份回购实施成绩单。
部分回购期限届满的上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与拟回购金额之间差别较大,“掺水”现象严重;还有一些“零回购”的上市公司,在回购期届满前就提前终止了回购计划。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限制、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短缺、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长时间处于回购敏感期、确保非公开发行等事项顺利实施,是这些公司给出的不实施或不完成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的主要原因。
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掺水”的一大表现是实际回购金额大打折扣,有部分到期终止回购的上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甚至仅为回购计划下限的一成左右。
以晨光生物为例,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3.94万股,成交金额约为1061.1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最高成交价为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3元/股。
晨光生物表示,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金额的下限,主要原因为受股价持续高于回购预案公布的回购价格上限的限制,同时受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敏感期的限制,公司实际可实施回购的时机较少。
近期还有多家上市公司主动发布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不少公司终止回购前尚未开始回购公司股份。
以希努尔为例,公司近日公告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情况下继续推进股份回购事宜,已不再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此前,公司公告,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不低于3亿元,且不超过6亿元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多数公司称,终止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以蓝盾股份为例,公司公告称,本次终止回购股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终止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提前终止回购计划的上市公司中,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短缺,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长时间处于回购敏感期,确保非公开发行等事项顺利实施,是这些公司给出的提前终止的主要原因。
有的公司终止回购股份是由于可转债项目被中止审查。以宝鹰股份为例,公司在终止回购股份(第二期)公告中指出,第二期回购股份实施是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发行为前提,经慎重考虑,公司已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的申请文件,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回购方案,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1亿元且不超过4.2亿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尚未实施首次回购。
部分公司称,终止回购方案的原因是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确保新建项目建设进度。以齐翔腾达为例,公司公告称,未能按期履行本次回购方案,主要由于公司目前所面临的行业发展机遇、市场环境较回购方案确立时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更好把握市场机会,公司正全力推进新项目包括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及配套项目、丙烷脱氢(PDH)项目及环氧丙烷项目的建设。随着项目建设进程的加快,公司MMA项目的设备工程款、PDH项目及环氧丙烷的技术许可使用费的支付进度也因此加快,且所需金额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