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北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解决北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分别对北京市八类无户口人员如何进行户口登记做出了相关说明,下面看看这些无户口人员该如何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类: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办理条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北京市户籍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办理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办理流程: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相关材料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向父或者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登记户口。
注意事项: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申请随母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如所持《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内容存在疑义且无法核实,应按北京市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二类: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办理条件: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北京市户籍人员且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办理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办理流程: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向父或者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登记户口。
注意事项: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