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28日,控股股东新盛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卖出公司股票126.43万股,11月10日,实际控制人杨成江卖出5234股,两次减持因为违背了此前的增持承诺而被深交所公开谴责,而根据《重组办法》,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或被谴责的上市公司,一年之内不能进行资本运作。
如果说,大股东的违规减持是引发两大股东矛盾的导火索,那么,后来的诉讼则是双方扔出来的筹码。进入12月份,在兰州黄河股东大会召开前,二股东提出的增加议案及转让的一宗土地关联交易案从决定“上会”到取消。到今天8年前的这份三方协议曝光,也让兰州黄河大股东与二股东的股权争夺从幕后走上前台。
《证券日报》记者采访兰州黄河实际控制人杨世江时,他对于当前与二股东之间的恩怨用了“巧取豪托”四个字来形容。“他们(指湖南昱成)年内两次拒绝参加新盛投资的股东会,这家公司太难缠了。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把原有的产业做好,寻找好的标的加入到上市公司来。”
在杨世江看来,正是因为二股东解散公司触发了之前的三方协议,所以其才回购湖南昱成持有的新盛投资49%股权和新盛工贸45.95%股权。
《证券日报》记者试图通过致电谭岳鑫了解上述案件进展及对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想法,遗憾的是在记者截稿前电话处于关机中。
过去的一纸协议让双方保持了7年“和谐”,如今,被诸多诉讼而撕破。而即将召开的股东大会,是湖南昱成与兰州黄河控股股东首次同台交锋,董监高选举的结果将关系到双方在上市公司的话语权,发生在兰州黄河股东间的股权争斗战最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除了要看官司进展外,12月29日的股东大会或许有更多的看点。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