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我国还有众多形式的住房供给,一方面要加强房产的登记,确实摸清房地产供给状况,以加强供需管理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规范住房供给行为,强化市场供给,对于收入较低或者刚毕业的公务员可以纳入保障房供给,对于不同城市公务员货币化补贴应该依据当地房价变动实施动态调整。对于广大小产权房,应该历史而理性地看待,直面现实矛盾并积极探索通过改革调整相关体制政策推动小产权房逐步合法化,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拆除。深化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改革,逐步打通农村建设用地向城市住宅及其他建设用地市场供地渠道。依据“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原则,适应农民进城后老家住宅资产需重新配置的现实需要,允许农民住宅和宅基地在自愿前提下合理有序入市,消除小产权房存在的基础。
4.严格约束房企疯狂抬高地价行为,加快房地产企业的转型
对于房地产市场供给端的土地供给应该加强监管,尤其是对于疯狂抬高土地价格的行为要进行约束。严格执行2010年国土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对各地地价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价异常变动,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新高的房地产用地应及时上报。纠正政府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关系。通过减税让利,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同时加强对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约束,防止其争当地王、与民争利的行为。加快房地产企业的去金融化,降低房地产和商业银行的负债杠杆。房地产企业应该摆脱传统的卖地卖房盈利模式,针对当前顾客需求的多元化和互联网的深入影响,应该探索出更好的服务于用户的新路径,利用技术力量和手段提升产品、服务客户,并做好相关转型。对中小型房企而言,转型创新和深化房地产市场服务端可能是较好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