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此明确表示,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利用股份回购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息披露违法、“利益输送”、“忽悠式回购”等违法违规行为。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董监高,在制定回购、增持计划时应合理评估可执行性,不得通过忽悠式增持、回购,损害投资者利益。
约800亿潜在回购资金
回购新规还有重要一条是明确上下限比例:回购股份方案中,必须明确回购数量或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不得误导投资者。
据统计,10月份以来共有168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预案或是回购方案通过股东大会,以回购金额上限计算,累计回购金额达524.68亿元,若以回购新规细则中“回购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计算,至少有262.34回购资金在路上。再加上中国平安(601318)550亿元的回购下限,潜在回购资金下限将达812亿元。
记者梳理发现,不少公司已发布的回购方案(包含预案)与上述要求不符合:步长制药(603858)、苏宁环球(000718)、东软集团(600718)、渤海租赁(000415)等8家公司在回购方案中均未提及回购下限,新天科技、百川股份2家公司回购方案中未提及回购上限。另外还有太龙药业(600222)、中储股份(600787)、瀚叶股份(600226)、柳药股份(603368)等40家公司回购上限超过回购下限1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