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㈠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郭秀林、马晓东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41楼渤海金控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㈡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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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皆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16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