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烯碳(8.92 停牌,买入)10日早间公告了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整改的进展情况。
由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停牌,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
201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整改的方案》,截至目前,审计报告所涉及三个事项的最新整改情况如下:
事项一:对于资产包转让事项,根据审计师的意见,公司正在实施将工商登记显示在公司名下的丽港稀土40%股权变更至第三方。
事项二:票据融资事项已全部按期兑付,对公司的影响已彻底消除。
事项三:对3.85亿元对外投资,公司已在2016年4月26日收回投资款。其中两个基金的撤资工作已全部完成;租赁公司的相关撤资工商手续正在办理中,预计将在近期完成。
*ST烯碳(000511)公告正文
致: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接受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吴杰、张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根据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的。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6 年 7 月 23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和登记方式等内容,通知了全体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9 日 14:30 在沈阳凯宾斯基饭店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王利群主持。除公司股东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
2016 年 8 月 9 日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016 年 8 月 8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9 日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