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是什么?
集合竞价是指在股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请。
也就是说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时,你可以根据上一交易日收盘价和对当日股票的预测输入一个股价,当然要在涨跌幅范围内,这个时间段输入的价格都是平等的,不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原则,而是按最大成交量原则确定股票价位,这个价位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整个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撤单规定: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但是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集合竞价阶段主要指的是股票的交易日从9:20至9:25的时间段,沪深两市都不接受集合竞价的撤单。
股民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接受交易申报的其它时间内,沪深两市的规则都不一样。沪市未成交申报在其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可以撤销:
9:15——9:20这五分钟,交易主机可接收买卖申报,也可接收撤单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做处理。
9:20——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沪市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9:20——9:25、14:57——15:00,深交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
集合竞价的三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确定成交价位——(具体见上面的集合竞价三个规则)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具体举例说明如下:(注此例子为引用,以方便理解)
设股票A在开盘前分别有6笔买入委托和5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其中红色部分表示委托买入,绿色部分表示委托卖出
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