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楼市调控手段之一,房地产税向来牵动着各方神经。
财政部部长肖捷12月20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称,着力完善直接税体系。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一些业内人士指出,此时再次发文有一定的信号意义,说明房地产税的改革思路清晰,会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的改革。
随着中央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及各地陆续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税作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一环,始终未远离公众视野。
如果将2003年中央层级文件中出现“物业税”作为房地产税进入视野的起点,14年中,这项改革已经完成了数次的语境转换。从物业税到房产税,再到房地产税;从楼市调控到收入分配调节,再到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等,各种政策吹风的表述让人们对房地产税改革有了很大的遐想空间。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实际上,一个多月前,《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就刊发过肖捷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标题与内容均一致。
对于房地产税改革,不少税务学者表示方向既定:一方面,需要将房地产税扩围到个人住宅,因为现有房产税主要针对营业用房(包括厂房、公寓、店铺等,个人住房免纳房产税);另一方面,针对营业用房开征房产税,现在计税方式是针对房产原值,与市场价值相差较大,需改为评估值开征。
据记者了解,对工商业房地产开征房地产税有“两湖经验”,在湖北鄂州、湖南湘潭(楼盘)两地曾开展业内称为“两税合并”试点,即将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按房产评估值开征房地产税。
肖捷在上述文章中表示,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该表述说明房地产税的推进要以立法为前提,所以短期内不会征收,但预计到2020年会有很多实质性的征收措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