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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落户新政:9月1日起取消购房60㎡落户政策
作者:tangyuan 更新时间:2017-7-28 16:36:5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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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8日公布,无锡市进一步调整放宽市外户籍准入政策,购房面积达60平方以上准予落户的政策将被取消,同时,将增设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凡在无锡市租住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宅,同时具备参加无锡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五年(宜兴为均满三年)条件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一、取消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

我市现行规定中依据投资、纳税的金额和年限不同,设定的落户条件将全部取消,同时取消,购房面积达60平方以上,准予落户的政策,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不论住宅面积大小均可落户。

修改后的《规定》明确,对市外户口迁移申请人,在无锡市有建筑面积,54平方米以上所有权住宅的,同时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一年的;申请人在本市有建筑面积,54平方米以下所有权住宅,同时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二年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二、增设租赁住宅落户政策

增设专门条款明确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扩大至租赁住宅,凡在我市租住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宅同时具备参加我市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五年,(宜兴为均满三年)条件的,准子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PS:租房落户要注意,租房协议要在房管部门备案,私下租房不行,还要一定是住宅,商铺之类不行!

三、进一步放宽重点人群落户条件

对中央要求全面放开放宽的,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市外已安置的转业、退伍军人等重点落户群体,增设落户途径、放宽落户条件。其中对高校毕业生、中高级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全面放开户籍准入,只需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本市落户。对一般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增加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一年,对在市外已安置的转业、退伍军人增加缴纳社会保险并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二年的限制,确保这些人员有相对稳定的就业。同时对上述重点落户群体不设定合法稳定住所的具体条件,可按实际情况将户口落在自有住宅、租赁住宅、单位集体户和社区家庭户中。

四、进一步放宽投靠落户年龄限制

在市外投靠落户和离退休人员落户方面,对父母投靠子女和原籍无锡退休回锡落户的,由原夫妻双方均满退休年龄放宽为只要一方超过退休年龄即可办理。

五、增设上级公安部门出台新规后

从其规定的条款,近年来公安部、省公安厅出台针对特殊群体、困难群众的便民利民措施较多,其中部分涉及到市外人员落户政策,此次修改特增设专门条款以确保政策的一致性。户籍准入登记最新规定将于2017年9月1日起在我市全面施行。

《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修改的背景情况

2014年5月1日,由我市公安局牵头制定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正式实施在全省第一、全国率先实现了大市范围内户籍准入登记,迁移规定“一体化”,并荣获“2014中国全面小康十大民生决策”称号。

2016年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两个最新户改文件,规定了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落户条件中的合法稳定住所,应包含租赁住宅等最新户改精神,我市将该项工作纳入了2017年度重点改革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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