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现
将会议的相关情况及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6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16年8月17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公司9名董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四、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审议《关于下属公司与高邮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与高
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