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精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
收到中国证监会 161242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
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由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所涉收购 MFLX 公司 100%股权交易在反馈意见回复期限附近进行交割,为
保证反馈意见回复的时效性和回复质量,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向中国证监会
提交了申请,将反馈意见回复延期至 2016 年 8 月 28 日前完成。有关上述事项的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上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收购 MFLX 公司 100%股权交易已于美国当时时间 2016 年 7 月 27
日完成交割,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完成了
书面说明和回复。具体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在上述反馈意
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