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协会:新能源对煤炭替代作用不断增强
4月25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指出,煤炭消费总量增速回落,全国煤炭消费量以年均2亿多吨增长的超常发展时期已经结束,开始进入需求增速放缓阶段,消费总量增长空间收窄与产能过剩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态势短期难以改变。
与此同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对煤炭的替代作用不断增强。据国家能源规划,到2020年、2030年,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将分别达到15%和20%左右;按2020年、203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50亿吨、60亿吨标准煤分析,将有2.7亿吨和7.5亿吨煤炭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中国证券网)
两部委发文促我国煤电有序发展 严控煤电总量规模
4月25日从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引导地方及发电企业有序推进煤电项目规划建设,促进煤电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从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严控煤电总量规模、有序推进煤电建设、加大监督管理处理力度四大方面,提出了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严控各地煤电新增规模、按需推进煤电基地建设、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等十三项措施。
通知明确,合理安排现有煤电基地规划建设时序,分期规划建设基地配套煤电项目,避免因接受外来煤电造成受端省份电力冗余。结合电力供需形势,在“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中适时启动新增煤电基地的规划建设。
通知表示,进一步提高标准、加大力度,逐步淘汰服役年限长,不符合能效、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的火电机组,优先淘汰30万千瓦以下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
通知提出,电力冗余省份要对现有纳入规划及核准(在建)煤电项目采取“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等措施,适当放缓煤电项目建设速度。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6]5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国投公司、华润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近年来,受经济进入新常态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国用电量增速趋缓,电力供需总体宽松。煤电行业面临利用小时数逐年下降、规划建设规模较电力需求偏大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引导地方及发电企业有序推进煤电项目规划建设,促进煤电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各地“十三五”电力供需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一)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为指导各地和发电企业有序规划建设煤电项目,综合考虑未来3年煤电项目经济性、电力装机冗余程度、环保及政策约束等因素,国家将建立煤电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定期对外发布分省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提示。引导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以及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在为煤电项目办理核准及开工建设所需支持性文件、发放贷款时,根据风险预警提示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二)结合风险预警适时调整相关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单位密切跟踪电力供需变化趋势,结合煤电风险预警提示及时调整相关措施。各省(区、市)相关部门要对本地区用电需求增长情况加强监测分析,发生重大偏离时,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
二、严控煤电总量规模
(三)强化规划引领约束作用。加强全国电力规划的指导性,保证国家规划和省级规划有序衔接、协调统一。根据国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将明确的各省(区、市)规划期内燃煤电站(含抽凝热电机组和燃煤自备电站)总量控制目标,各省(区、市)电力发展相关规划优化布局本地区规划期内的燃煤电站项目。各省(区、市)要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及相关规定要求,核准煤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