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监管趋严必然导致业务成本增加,包括信托通道成本及理财计提风险准备金的要求都会约束非标类理财的快速扩张。
(2)理财投资债券的规模并不一定显著增加。部分市场观点认为,限制非标和股权投资,会导致这部分资产直接腾挪至债券市场,我们认为这只是静态的看问题:
首先,如上面的分析,过去在“资产推动负债”模式下产生的理财规模,随着非标资产的减少会自然消失,并不会完全转化为投债的理财规模。所以动态的看,理财规模也会随着非标规模的下降而下降,所以并不存在额外多出来投资债券的资金。
其次,理财投资债券的规模=债券投资占比*理财总规模,尽管非标规模下降,会导致债券投资占理财总规模的比重增加,但是理财的总规模在放缓,所以债券投资规模并不一定增加。
再次,小银行不能投资非标后,理论上是有动力转向债券投资来维持理财规模和理财收益。但目前非标收益率高于债券收益率,即使小银行转向债券投资,也难获得超过非标的收益。而大银行会继续投资非标,甚至会接盘小银行的非标,这样小银行理财收益可能相对大银行并无优势,进而导致小银行理财规模占比下降,即使小银行加大债券投资,也并不会带来多少新增债券的空间。
综合来看,理财资金投资债市的规模并不会明显的增加。
(3)监管趋严限制信用扩张,企业或更多寻求贷款和发债进行融资,银行理财“资产荒”或有改观。尽管监管限制了非标债权计划,但是企业融资需求并不会因监管趋严而减小,我们简单用公式表示:
企业外部融资总需求=表内贷款融资+非标融资+债券融资+其他
如果非标融资受限,必定会导致企业寻求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因此会增加信用债市场供给,而与此同时,在银行理财监管收紧的背景下,银行理财增速会放缓,此消彼长后,银行理财所谓“资产荒”的情况可能会有所改善。
(4)监管风控的重点领域,企业融资更加困难。对于部分监管限制的行业,此前可以通过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通道获得银行非标贷款,未来只能借道信托,一方面信托业受银监会监管;另一方面银监会58号文已明确提出信托公司要对房地产、政府平台、产能过剩行业进行重点风控,这些企业的再融资风险值得长期关注,或将加速部分信用违约事件的爆发。
(5)委外资金高杠杆操作策略将受到约束,小银行委外杠杆或有超标压力;“双十”约束也可能导致银行理财集中持仓的信用债被抛售。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每只理财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40%,债券投资高杠杆策略将受到限制。整体而言,目前银行理财杠杆并不超过1.4,所以影响不大,也不存在银行理财要借道公募基金去扩大杠杆的必要。但对小银行而言,委外规模较大,且杠杆普遍高于1.4,这意味着未来有较大去杠杆的压力。
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全部理财产品持有一家机构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总市值的10%,过去一些发行规模较小的信用债可能被单一银行理财持有,这些信用债也将面临超标被抛售的压力。此外,也有银行将贷款或者非标包装成了债,并集中持仓,在新规的要求下,抛售压力也不容忽视。
(6)理财托管更加严格,跨行托管或将增加资金扰动。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不能托管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目前银行理财经常由本行托管,银行在资金调配的时候更加方便,实行跨行托管后,资金调配沟通成本和交易成本增加,对银行间资金往来或将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