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于上述问题,天津市纪委对本市规划国土部门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彻查。
根据天津市纪委发布的通报,2003年-2013年,原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天津市规划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在诚基中心项目中,违规低价出让土地、违规确定增加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违规批准8.3万平方米夹层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造成国有权益损失7.8亿余元;
在君临大厦项目中,相关部门违规批准6.9万平方米夹层面积、5.9万平方米虚假装饰性阳台不计入建筑面积,造成国有权益损失超过3.4亿元;
在卓越浅水湾项目中,相关部门违规批准7.9万平方米虚假装饰性阳台以及管道夹层不计入建筑面积,造成国有权益损失约4.7亿元;
在恒盛大厦项目中,相关部门违规批准1.1万平方米虚假装饰性阳台及管道夹层不计入建筑面积,造成国有权益损失约8800万元。
上述四个项目,共计造成国有权益损失16.9亿元。
诚基中心
23人受党纪政务处分
如此重大的损失,谁来承担责任?
天津市纪委通报显示,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法纪规定,天津市规划国土部门共有28人受到严肃处理。
其中,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有23人。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23人中有3名正厅级官员。他们分别是:
吴延龙,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局长,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
任雨来,天津市规划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原任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退休待遇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蔡云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局长,原任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总经济师兼土地交易中心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同时还有5名副厅级官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他们分别是:
李春梅,天津市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
郑嘉轩,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原任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设管理处处长、天津市规划局总建筑师,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唐连蒙,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原任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市场处副处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郭凤平,天津市长芦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原任天津市规划局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廉敬民,原任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另有6名处级或科级干部被降级、免职。他们分别是:
天津市测绘院测绘一院院长戴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经济处主任科员赵晖,给予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降为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