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控办法的预期让不少民营金控心生退意,而不少民营资本已经或正在考虑兜售旗下的持牌机构。
有关金融控股的监管办法已处于酝酿状态。
5月7日,一则监管部门起草有关金融控股公司(下称金控企业)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并要求金控公司持牌经营的传闻在机构间不胫而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位接近监管层的机构人士处获悉,央行等部门正酝酿金控监管办法;部分地方国资金控运作亦在静候有关金控集团相关办法的最终落地,而金控办法提出的多项要求也被各方所关注。
5月8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股份行人士表示,处于酝酿中的金控监管办法将结合此前民营金控集团的种种问题,例如股东或关联方融资、旗下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实缴资本来源合法性等方面,提出更多规范性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不排除制定中的金控办法有可能采用持牌设立、净资本约束等监管工具以提高金控集团的存续门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这一预期亦让不少民营金控心生退意,而不少民营资本已经或正在考虑兜售旗下的持牌机构。
金控办法在途
金控企业的监管问题再度引发市场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由央行牵头金控企业监管办法仍然处于制定过程中。事实上,金控监管这一问题在今年两会期间已被与会代表所提及。
“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金融控股的行为,有的叫金控,有的不叫金控,但有些集团形成了金融控股的做法,控股了多家金融机构,并在不同行业实现了控股,这些行为酝酿了一定的风险,应该纳入金控公司管理,目前在初步探索中。”前央行行长周小川两会期间如此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对金控企业的监管具有必要性和急迫性。
“金控监管的必要性和急迫性都比较强,目前办法年内落地的概率是很大的。”5月8日,东北地区一位原银监系统人士表示,“金控现象带来的是交叉性金融风险,从去年开始一直在做金融监管体制调整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防范过去分业监管下的这种‘负外部性’。”
由于市场对金控企业和金控行为的认知存在一定的模糊,因此业内预期金控办法也将着手对此类情形进行更加清晰的定义。
“首先是认定,过去只会考虑表面上的股权结构,甚至一些民营资本通过无实控人的股权结构来‘实际控制’金融牌照。”前述股份行人士认为,“对于这类擦边球的行为,金控办法将更明确的界定。”
而针对当下市场较为混乱的金控格局,业内认为办法也将提出相应的限制和清理措施。
“控制金控企业也有增量、存量两个维度。”前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增量上,过去核发机构牌照或转让控股权时,监管部门通常只会在所辖办法内判断,例如对于券商审查‘参一控一’等要求,但牌照发起方、受让方及其关联方是否参控股其他类型金融牌照却往往被忽视。”
在其看来,未来持牌机构的发起与受让行为,金控办法都将成为“上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