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信息显示,吴涛于2014年11月14日被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抓获并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同年11月18日被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同年11月27日被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日由凤台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经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凤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5年7月21日被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8月24日被凤台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可见,华策影视公告时,吴涛已经被凤台县公安局逮捕。而在2015年年底,两起诉讼均已结案。但在华策影视2015年公告里,却并未对上述判决做任何披露。
直到今年8月19日,华策影视公告称, 6月份,通过媒体得知公司及员工被判单位行贿罪,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披露;上市公司认为,吴涛一案发生在公司收购克顿传媒之前,克顿传媒罚金依照重组协议由原股东承担;余某一案,被告在收到判决书后,未将该等文书上报公司。
随后,华策影视在公告中还表示,目前公司已经开展深度自查,以消除内控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加强公司制度规范建设,并督促全体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务必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