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变通规定》对多项生育政策进行了优化或放宽,明确“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农牧民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符合本变通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再延长女方生育假30天、男方护理假1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8月16日,甘孜州卫计委基层指导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放宽允许生育三孩的对象,主要是针对该州“农牧民”,即户口为农村户口且生活在农村牧区的家庭。此前有关部门到农牧区做过生育意愿调查,“老百姓大部分是支持(三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