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发布的一则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引发热议,皆因在出让条件中明确要求“只租不售”。这在深圳还是首次,以出让租赁用地的形式支持和培育租赁市场。
公告显示,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811-0323宗地的使用权,该地块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属于二类居住用地,挂牌底价7.77亿元,最高限制地价10.01亿元,土地使用年限70年,土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02万平方米。
以底价计算,该地块的楼面价8616元/平方米。以最高限制地价计算,楼面价也仅有1.12万元。这些价格,远远低于商品房居住用地的楼面价格。
其实,上海已有成功出让租赁用地的先例。上海土地市场的官网显示,今年7月以来,以成功出让6宗租赁用地,当前正在挂牌中的租赁用地还有9宗。出让结果显示,竞得方多为国企,且均为底价竞得。
此次深圳出让租赁用地,在出让条件的第二条明确规定,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出让年期内全年期自持,自持年限为70年。
即使因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或股权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确需转让的,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转让。转让后,自持物业性质不变。
该项目优先为深圳市龙华区工作居民提供居住配套服务,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竞得人自持的租赁住房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且租赁合同应当约定不得转租。
此外,项目还应按规定配建人才住房2.71万平方米。人才住房产权归市政府,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
对于此次深圳市出让租赁用地,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的主任宋丁在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第一次以出让新地的形式支持租赁市场,态度十分明确,租购并举的大潮已经到来。宋丁还认为,深圳当前推进的棚改也是为了租赁,未来深圳租赁的比例将大幅提升,不会低于一半。 深圳知名自媒体人楼兔子则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这一块地是深圳今年真正推向市场的第一块居住用地,但被设计成70年自持租赁用房,这是响应号召发展租赁市场的实际行动。 世联行董事长陈劲松对证券时报记者·e公司记者表示,深圳采取这种方式也是很正常的,各地也在这么做,用租房子作为房地产下半场的开始。
此前深圳被住建部列入12个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后,深圳在大力发展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上的动作不断。
8月28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了《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等,紧接着又在9月份又成立了市房屋租赁公司和市房屋租赁专业委员会。
上述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继受单位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十三五”期间通过收购、租赁、改建等方式收储不低于100万套(间)村民自建房或村集体自有物业,经质量检测、消防验收等程序后,统一租赁经营、规范管理。
同时,自2017年8月起,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除按规定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外,还应按不低于规划建筑面积20%的比例建设自持租赁住房,自持年限为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