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划中,广东提出分阶段提高省级调剂金上缴比例,2017年提高至14%,2018年提高至16%,2020年提高至20%,并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通过改革完善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办法,强化省级调剂金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
规划还提出,将统筹调控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进一步均衡不同地区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
适时适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企业可减负
规划提出,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研究建立社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适时适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从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群体参保政策,健全城乡居民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激励机制,鼓励积极参保、持续缴费。
规划提出研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企业年金,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
工伤保险方面,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订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政策,健全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失业保险方面,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健全失业监测和防控机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推进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