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到P2P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继续实施资金存管方案,到今年的互金专项整治方案再次强调P2P网贷平台选择适合条件的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再到银监会近日向各家银行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监管机构对于P2P网贷的有效监管正通过抓紧银行存管这个“咽喉”逐步落地。
“按照征求意见稿,未来网贷运营的真实情况将掌握在银行手中,容易掌握网贷平台的现状,有利于有关部门对于网贷行业整体的监管。”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如此表示。
不过,在监管有效性得以提升的同时,也对银行和P2P网贷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不仅面临组织架构的升级,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升级也在所难免,而对于P2P网贷行业来说,一轮退出潮将不可避免地到来。
银行存管成监管抓手
数据显示,截至7月15日,工、农、建、交四家大型银行和招行、兴业、广发、浦发、光大、恒丰等股份制银行以及包商银行、天津银行等众多城商行和部分农商行等均已与P2P网贷机构开展了银行存管业务。但征求意见稿一旦实行,银行存管业务的开展或将受到限制。
“设置专门负责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与运营的一级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障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行资金清算支付的能力以及必须申请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无疑将银行对P2P网贷机构开展存管业务的资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此,某私募基金研究员杨晓鹏表示,征求意见稿对资格的要求不仅涉及银行组织架构的调整,而且要求银行升级其技术系统,并且对风控、资金清算能力等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如此一来,银行的业务成本必然大幅提高,不排除有些银行会选择主动放弃这项业务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