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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定调2018年“房住不炒”策略
作者:tangyuan 更新时间:2018-1-24 14:29: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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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8年,各地政府针对房地产调控的思路渐次清晰。

1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北京银监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对多个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检查,严查变相加杠杆、首付贷等违法违规行为。两部门同时强调,今年北京市将坚决贯彻落实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定调控决心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强化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和保持房价稳定。

此前,安徽、甘肃、四川、内蒙古、海南、上海、广州、南京等省市的政府部门,纷纷在公开场合做出“房住不炒”、“坚持调控”等表态,长春、深圳发文加码调控。

与此同时,从安徽、海南、南京等省市“两会”上传出的消息看,增加土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将是各地2018年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工作重点。其中,加大租赁市场供地力度、多渠道筹措租赁房源,则将成为“重中之重”。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方向确立,房地产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在2018年明显加速,反映在土地市场,就是各地政府的土地供应节奏和结构,都将迎来明显的变化。

而这些,构成了2018年各地房地产政策的“主旋律”。

多地定调“房住不炒”

“成交量过大、价格上涨过快的市县,要适时出台更加严格的调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投机投资炒作行为,稳定市场预期,防止大起大落。”针对海南楼市近期的升温苗头,海南省住建厅厅长霍巨燃做出如上表态。

按照霍巨燃的表态,海南将“严格执行商品住宅价格备案管理,加快推进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构建完整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限制阻挠或变相拒绝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此外,安徽省住建厅厅长张天培在该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压实市县政府调控主体责任,坚持分类调控、一城一策,并多方式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月9日在官网发布“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确定今年住建十项重点工作”。对江西各设区市实行稳控目标管理,特别是对进入70个大中城市的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三市严格执行现有调控政策。房价上涨压力过大的市县,要尽快出台相应的限购限贷政策。

福建省住建厅厅长林瑞良也在本月中旬表示,2018年福建省将稳控福州、厦门商品房房价,保持福州周边的长乐、闽侯和厦门周边的泉州、漳州房价环比不上涨。

上海市市长应勇在上海市两会期间表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不放松”。广州副市长马文田也在近期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甘肃、四川、内蒙古等省份、自治区也在近期针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发声,“房住不炒”、“分类调控”、“不动摇”等成为频率最高的关键词。

几乎在同一时间,相关部委也对楼市调控进行表态。从1月13日至1月22日,银监会、住建部、国土部、发改委先后以发文或回应的方式,提及房地产市场,并在融资管理、政策解读、土地供应、制度建设等方面分别发声。

这些发声某种程度上回应了年初部分城市放松楼市调控而引发的“松绑论”。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兰州市“松绑”住房限购措施,合肥市取消住房限价措施,成都等地借人才落户政策“放松”调控等报道属误读,中国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毫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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