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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障性住房政策流变 严控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作者:tangyuan 更新时间:2017-8-9 14:37:4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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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同时指出,“房价上涨预期仍然存在;土地供应不足,部分城市甚至出现‘面粉比面包贵’的情况;部分热点城市库存处于低位,短期内市场供应紧张;居民投资渠道有限且回报不高。”

为此,央行认为,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明确近、中、远期城镇建设用地和土地供给规划,将城镇户籍人口与公益及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稳定预期。可探索建立和完善土地当量制度,通过交易在全国范围实现综合占补平衡,提高土地在全国范围内的集约利用。另一方面,要积极完善中小城市发展基础,提高中小城市吸引力,并形成优势产业支撑、快速轨道交通连接、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包容性强、绿色低碳的城市网络,也有助于疏解特大城市非核心功能。另外,还要积极发展长期公共租赁住房,稳定和规范住房租赁关系。

记者也注意到,近期,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发文,推动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将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同时,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北京保障性住房政策流变:降低寻租空间 关注夹心层

2017年8月3日这个时间节点之后,自住房将被新的共有产权住房替代。从历史角度看,除了目前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北京在保障房制度探索中经历了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安置房以及自住型商品房等历史阶段。

作为聚集了大量外地人口的国际化大都市,自1998年房改以来,北京在产权型保障性制度方面就进行过不少探索。不过,在过往的历史中,“住保障房开宝马”等寻租问题被长期诟病,分配不公成为保障性住房难以平衡的难题。

8月3日晚间,北京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规划委等多部门联合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规定,2017年8月3日这个时间节点之后,自住房将被新的共有产权住房替代。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从历史角度看,除了目前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北京在保障房制度探索中经历了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安置房以及自住型商品房等历史阶段。而从本次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细则来看,北京市非常注重保障性住房过往遗留问题。比如,备受诟病的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寻租空间问题;另外,此次还将保障范围扩大到非京籍人群。

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变迁的特点在于逐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回归房屋的居住属性、打击投资投机属性;这些变迁的进步性体现在兼顾效率和公平、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共有产权汲取了政府对于政策性住房的土地供应缺乏激励机制的问题,有利于刺激政府扩大和落实供地计划,形成有效供给缓解供需矛盾。

保障房变迁史

1998年房改以来,北京在产权型保障房制度上的探索非常积极,供应品种也是最多的。其中,最为显著的保障性住房品类包括限价房、经适房和自住性商品房(简称自住房)等。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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