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蚂蚁金服旗下的招财宝披露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无法按时对其发行的私募债还款。爆出违约后,无论是媒体还是监管部门均高度关注。一是蚂蚁金服是国内领军的互联网平台,与陆金所、京东金融一样,为TOP3的互联网理财平台,该平台出现兑付违约事件,发出了重要的警示信号。二是该产品不只是普通的私募债违约,还涉及银行、保险、地方金交所平台,甚至还有大量的个人中小投资者。三是该违约事件发生后,监管部门在2017年1月9日召开的联席会议上正式确定金融资产收益权拆分转让为违规事件,将进行整顿清理。
我们可以从产品设计和交易过程来简单概括一下这次违约的金融资产收益权拆分转让的产品情况:一个企业想借钱,就去发私募债,招财宝把私募债包装成理财产品在平台上卖,并引入金融机构进行增信。如此,私募债就被拆分成一个个小单位,然后卖给了一个个中小投资者。
3。以私募产品份额的收益权为标的,进行拆分转让。
资管计划持有人委托互联网金融平台将资管计划份额收益权打包成理财产品,分成均等若干份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向实名注册的会员进行销售。投资者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荐的金融产品中进行自主选择,通过在网络平台上以点击的形式签署电子版《金融产品收益权转让协议》,转让行为即成立。同时,资管计划持有人委托平台代收资管计划收益权转让价款,资管计划持有人收取资管计划分配的利益,并将收取的相应金融产品收益汇入指定账户,向投资者划转相应收益。
转让过程中没有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原则
金融资产收益权是否能够拆分转让,除了需要考虑收益权与对应的基础金融资产是否能够实现分离外,还需要考虑拆分转让后,新的受让人是否符合投资基础金融资产的要求,转让后,对于基础金融资产产品的合法合规性是否产生影响。也就是说,对于金融资产的拆分转让,不能仅仅只考虑转让的法律关系是否成立,还应当上穿下透地判断投资者和投向基础金融资产的合法合规性。从目前各互联网平台销售的金融资产收益权拆分转让的产品的交易模式上,我们可以看到,相关的交易平台在接受投资者的认购交易时,并没有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没有对投资者分类及产品的风险度,以及两者的匹配性进行充分判断。
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是现代金融服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的内涵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即要求金融机构对投资者有全方位的了解,从投资者的资产状况、投资经历、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对投资者进行综合评估,判断投资者的风险等级并分类。二是要求金融机构应当理解其提供的产品、服务,对其产品、服务的风险度进行评估,尤其是产品、服务潜在的风险,且在销售、服务过程中应对风险进行充分披露,以使投资者理解自身的投资行为所面临的投资风险。三是金融机构在对客户与提供的产品、服务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的风险度进行匹配,判断投资者是否合适购买相应的产品。也就是说,不能将高风险的产品、服务销售给中低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总体来说,就是要求“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让适合的人购买合适的产品”。
金融市场的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是整个市场的基本原则,是维持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石。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将金融产品提供给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投资群体,导致投资者由于误解产品而发生较大的风险。2016年12月12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该规定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机构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存在过错并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