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博雅生物关于董监高持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15 日,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长徐建新先生、常务副总经理梁小明先生、财务总监陈海燕女士以大宗交易
方式将其通过厦门盛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阳投资”)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至个人名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盛阳投资持股情况
盛阳投资系公司董监高及其他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的合伙企业。本次股份变
动前后,公司董监高通过盛阳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二、董监高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董事长徐建新先生、常务副总经理梁小明先生、财务总监
陈海燕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1)徐建新先生持股情况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公 司 董 事 长 徐 建 新 先 生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份
18,447,044 股,其中:通过江西新兴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980,804 股;个人名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66,240 股(其中:高管锁定股
6,349,680 股,无限售流通股 2,116,560 股)。
(2)梁小明先生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梁小明先生个人名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6,811 股,其中:高管锁定股 372,608 股;无限售流通股 124,203 股。
(3)陈海燕女士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财务总监陈海燕女士个人名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7,447 股,其中:高管锁定股 298,085 股;无限售流通股 99,362 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徐建新先生、梁小明先生、陈海燕女士本次股份变动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徐建新先生、梁小明先生、陈海燕女士严格遵守“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的承诺,其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 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