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6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6 年 6 月 15 日-2016 年 6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
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于股权
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1.1 选举唐灼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邱业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谢威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麦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 选举彭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 选举何卫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议案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2.1 选举周德永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岑美玲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
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议案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本次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
表监事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3、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上述第 1、第 3、第 4 和第 5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1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网 www.bjzq.com.cn 披
露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 年 6 月 14 日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6:30 。
2、登记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肖重庆
联系电话:0757-86695489
传真:0757-8109893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 2 号
邮编:528225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