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分别为李少波先生(兼任总经理)、蔡晓华
先生(兼任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车宏菁女士、洪天峰先生、纪立农先生、
李永国先生和唐红女士,会议由董事长李少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宁桂春
女士、昌凯君女士和陈继东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安国先生(兼任财务总监)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三诺生物传
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少波先生拟以12.2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其他第三方转
让其所持有的深圳市心诺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心诺健康”)30.303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7,000万元。为进
一步优化心诺健康的股东结构,促进心诺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上述股
权的优先购买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少波先生与车宏菁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