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关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济医药”、“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告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拟定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网(www.bjzq.com.cn)。
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
郝英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新药产业投资基金的议
案》和《关于拟购买办公场地的议案》,其中前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王廷春先生从规范运作和提高决策效率的
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选举郝英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的议案》两
项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股东王廷春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710,000 股,占比 38.78%,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
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
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北京证券网(www.bjzq.com.cn)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和《关于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的公告》。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原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表决项有相应
变动,除此之外,本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原议案等其他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于北京证券网(www.bjzq.com.cn)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
加议案后)》。
特此公告。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