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股份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徐州幼师幼教集团
(以下简称“徐幼集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徐幼集团股东拟将其合计持有
的徐幼集团不超过 75%且不低于 5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徐幼集团总估值约为
3.5 亿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对价款全部以现金形式支付。
徐幼集团出让股东承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直营园数量分别达到 60
家、100 家、150 家;同时,徐幼集团股东承诺将使用不低于 35%的股权转让对
价款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上述购买股票于 48 个月内分期解锁。
公司本次拟合作并购的徐幼集团主要从事幼教机构的投资经营及与之相关
的延伸业务,徐幼集团依托的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幼儿园师资培养培
训、科学研究、课程建设、教材研发、环境创设、管理团队和师资团队建设、统
一标准化管理及围绕幼教相关产业研发等方面具有实力优势,将有助于公司实现
向中高端幼儿园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的战略目标。
徐幼集团股东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并购事项不属于关
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次合作并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徐幼集团股权合作并购事宜与相关方签署正
式的《股权合作协议》。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近期将对徐幼集团进行法律、财务
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公司将在中介机构现场尽职调查结束后,根据中介机构的尽
职调查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实施,因此本次合作并购事项仍存在较大
不确定性。为保障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发布本提示性公告。公
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