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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生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补充风险提示公告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6-5-3 10:47:02 点击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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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生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补充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生股份”或“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16年4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
后方可实施。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及保荐机构已在本
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及历次反馈意见回复中对公司战略转型及募
投项目面临的相关潜在风险进行了披露。根据发审会上发审委对于上
述风险披露提出的建议,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提
示,现将补充风险提示披露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丧失技术领先优势的风险
光启集团以刘若鹏博士为核心的创业团队一直是国际上从事超
材料应用研究的重要技术力量之一。光启集团相关单位作为率先布局
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相关技术研发的机构,拥有行业领先的超材料
智能结构及装备技术和人才储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子公司新栋
梁科技将获得光启集团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相关核心技术的独家
许可使用权,光启集团相关单位中从事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预研工
作的核心团队亦将全部进入新栋梁科技工作,从而使新栋梁科技具备
领先的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技术优势。在此基础上,公司还将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14.4亿元新建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
研发中心,进一步加强公司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业务的技术创新和
产品研发能力,巩固技术领先优势。
尽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拥有行业领先的超材料智能结构及
装备技术、人员储备和可持续研发能力,且将按照光启集团现行有效
的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技术保密条例并严格执行,但仍不排除未来行业
潜在竞争对手可能通过自主研发或模仿、剽窃、未经授权使用等违法
违规手段实现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相关技术突破,缩小与公司技术
差距,甚至最终导致公司丧失技术领先优势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3 日

光启科学借壳龙生股份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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