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公告编号:2016-45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坏账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坏账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止到2015年
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
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根据账龄分
析法计提。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计入2015年年度报告。
预计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603,159,338.41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的比例为68.82%。其中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5,999,244.96元,占公司
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83%;计提存货减值准备587,160,093.45元,
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6.99%。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603,159,338.41元,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减少603,159,338.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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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项,经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
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
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
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依据上述计提依据及方法对存货进行清查后,需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坏账准备
按照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截止报告期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
59,047,413.21 元。其中: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 46,538,444.14 元,本期核销坏
账 3,490,275.91 元, 2015 年需补提坏账准备 15,999,244.96 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因羊绒市价下跌,羊绒类存货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聘请中和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年末主要羊绒类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宁夏
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存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16)
第 YCV1022 号)。
公 司 根 据 评 估 报 告 以 及 减 值 测 试 , 2015 年 应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586,787,627.39 元。其中:期初已计提 8,899,879.68 元,本期因产品出售转销
9,272,345.74 元, 2015 年需补提存货跌价准备 587,160,093.4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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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 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81,268,986.65281,268,986.65
在产品 30,915,089.09 30,915,089.09
库存商品 8,899,879.68 274,976,017.71 9,272,345.74 274,603,551.65
合计 8,899,879.68 587,160,093.45 9,272,345.74 586,787,627.39
五、本期坏账核销的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核销坏账 3,490,275.91 元。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已就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并就有关内容
做出充分的说明,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
了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
了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由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74,357,184.97元)
的50%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坏账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
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
2、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