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或“保荐机构”)
作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43 号”文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沈阳机床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5.58 元,募集资金总额
1,227,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186,894,400 元。以上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3]第 0001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5,130,499.60 元(含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196,269.05 元),公司当期使用募集资金 658,600,217.4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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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
了具体规定。该制度于 2012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3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进行修订。2013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沈阳机床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工商银行沈阳市府 33010001292491
24,934,230.55196,269.0525,130,499.60
大路支行 07692
合计24,934,230.55196,269.0525,130,499.60
(三)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201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
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
发区支行、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
告期内,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七
次会议审议及 2015 年度第 2 次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
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的投资建设,
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资金及相应利息以及已完成的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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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46.07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5 年 10 月 8 日,公司已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中国光
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
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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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1,186,894,4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8,600,217.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