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站内文章:
软件用户服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股民天地 >> 会员专区 >> 深市公告 >> 正文
北部湾港:投资管理制度(2016年4月)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6-4-27 19:30:00 点击数:56
分享到: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经 2016 年 4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



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分公司)的投资活动,



健全和完善投资管理制度,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各方股东资产安全及保值增值,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以及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投资项目,是指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通过投入



货币、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债权或无形资产等资产和权益,获得相应所有



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具体包括:



(一)股权投资类项目,包括出资设立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合资合



作、对所投资企业增资、股权收购、兼并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包括含基本建设、机电设备的购置、更新(技



术)改造投资、购置不动产,对已实施的项目增加投资额等;



(三)金融投资类项目,包含开展新的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



保险产品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等及扩大已开展的投资的交易规模;



(四)其他类型投资项目,包括土地使用权、矿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



形资产投资。



第三条 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在投资项目决策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



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



(二)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



方向;



(三)符合股份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四)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相适应;



(五)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六)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企业调整、改革方向,不影响主业的发展。



第四条 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必须增强风险意识,防范投资风险,遵



守以下规定:



(一)股份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集中决策,统一管理,子公司、分公司所有



投资项目均应按本规定报股份公司审批;



(二)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预期投资收益应不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



平;



(三)做好尽职调查、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管控等



工作;



(四)严格执行股份公司投资决策程序;



(五)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项目。



第五条 股份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投资活动,确保



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保值。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是投资活动的主体,



是国有资产的直接经营管理者。



第六条 为保证管控有效,原则上股份公司下属的合资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不



得再投资设立下级企业。

第七条 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原则上均不得从事除委托理财之外的金



融投资。确有必要需要开展金融投资的,股份公司财务部将负责组织有关材料,



按照本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投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股份公司对投资管理实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决定股份公司的投资计划。



第九条 股份公司证券内控部、工程技术部及财务部是股份公司的投资项目



管理职能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分工(详见附件一),分别管理具体投资项目。



第十条 投资项目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编制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二)组织对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



析评估;



(三)组织有关中介机构从事对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资项目涉及的尽职



调查、审计、评估工作;



(四)准备或指导子公司、分公司准备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投资项目报送



股份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议的有关材料;



(五)提请股份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议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项目投资方案;



(六)组织向相关监管机构报送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材



料。



(七)整理并向股份公司综合部报备其管理职责范围内项目的协议文件、



批复文件、登记文件、专业报告等档案文件。

第十一条 股份公司其他部门按照其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股份公司及子公



司、分公司的投资工作。







第三章 投资计划与预算



第十二条 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对投资实行年度投资计划制度和财务



预算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股份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应在每年二月底前组织完成其



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的当年投资计划,并提交相关职



能部门会审确认后交由证券内控部统一呈报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已列入经



股份公司有权审批机构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应同时纳入股份公司年度财务



预算。



第十四条 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及年度财务预算的项目应由投资项目管理



职能部门另行组织完成项目建议书,经相关职能部门会审确认后交由证券内控



部呈报有权审批机构批准。







第四章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专业论证



第十五条 对于列入股份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年度财务预算的股权投资类



项目、金融投资类项目、其他类型投资项目,以及投资金额达到股份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固定投资类项目或另行提交的项目建议书经有权审批



机构批准后的投资项目,应当科学地做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投资项



目可行性研究力求科学、全面、真实、准确及可靠。股份公司投资管理职能部



门或者子公司、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

及公司发展规划,对项目的投资在技术上、效益上、市场前景方面进行充分的



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论证,以此为依据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根据投资项目类



型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相关论证报告。



第十六条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以

查看公告全文...
股民天地网站声明:本网站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中的文字和引用的数据、图表、图片等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原创性等。部分文字和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第一时间告知删除。
您还在为选股而苦恼吗? 请免费下载最新推出的《操盘软件富赢版V8》试用。《操盘软件富赢版V8》在原有软件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大量新功能,并内置选股方案,让选股更加容易。新增加个股短线操盘,中线操盘提示,让您安全获利。软件免费下载地址:
http://www.bjzq.com.cn/Soft/ShowSoft.asp?SoftID=15
微信扫码联系客服
了解更多惊喜功能
北京证券网
    
今日要闻
栏目热点
全站热点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12014895号-3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