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7 公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16-15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5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6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5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天津市体北道 36 号 D 座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附录》
(二)审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工作总结和 2016 年工作指导意见》
(三)审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申请批准 2016 年度最高贷款额度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申请批准 2016 年度土地储备额度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16 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申请支付泰达建设集团 2015 年度贷款担保费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推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十一) 审议《关于推选刘志远先生、段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计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
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十二、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议案 8、9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股东须回避表决。
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天
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关于预计 2016 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 5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证券
公司营业部出具的 2016 年 5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津滨发展”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受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 2016 年 5 月 11 日
下午收市时持有“津滨发展”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 2016 年 5 月 13 日 17:00 前送达
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2 日和 2016 年 5 月 13 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