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16-008
债券代码:112078债券简称:12太钢0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12太钢01”201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15日,凡在2016年4月15日(含)前
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6年4月15日卖出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发行的
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2太钢01”、
“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078)至2016年4月17日将期满4年。根据本公司“12
太钢0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
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2太钢01
3、债券代码:112078
4、发行规模:25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5.2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起息日:2012年4月18日
8、付息日: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
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上市时间和上市地点:2012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2012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
告》,“12太钢01”的票面利率为5.20%,每手“12太钢01”(面值1,000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52.000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1.6000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
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6.80000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6年4月15日
2.除息日:2016年4月18日
3.付息日:2016年4月18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1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太钢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
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
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街2号
联系人:季占璐
联系电话:0755-3017728
传真:0755-3017729
邮政编码:030003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
联系人:徐晛、杜毅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9092
邮政编码:100004
2.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张思聪
联系电话:0755-21899316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