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是长航凤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凤凰”、“上市公司”或“公司”)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
天风证券对长航凤凰恢复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当年剩余时
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长航凤凰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恢复上市交易,持续督导期为 2015 年 8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持续督导期为 2015 年 8 月 18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交所的要求,现将本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汇报如下:
一、 长航凤凰基本情况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长航凤凰
股票代码:000520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101,208.3455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地址:江汉区民权路 39 号汇江大厦
电话:027-82763901
传真:027-82763929
(二) 公司恢复上市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 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值,2012 年、2013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
交易所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作出《关于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
定》(深证上[2014]167 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5 月 16 日起暂停上市。
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积极为恢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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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展工作,实施了以破产重整为主的一系列工作安排,保留了原有的优质经营
性资产。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重整成功。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8,187.50
万元,净利润 433,905.59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30,733.70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946.56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12,692.5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 12,407.32 万元,符合
对应的恢复上市条件。2015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
并于 2015 年 5 月 5 日向深交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材料。2015 年 7 月
3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同意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
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5]37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恢复上市。
二、保荐机构自恢复上市以来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在长航凤凰恢复上市工作中,天风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长航凤凰申请恢复上市的资
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就长航凤凰的恢复上市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条件发表意见,长航凤凰顺利完成恢复上市工作。在长航凤凰恢复上市后,天
风证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由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工作人员组成持续督导工作小
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检查、专题事项讨论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具体的
持续督导工作内容如下:
(一)长航凤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不
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荐机构对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方面,主要针对下列事项对长航凤凰进行了督导,具体为: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
源的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1)督促长航凤凰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等关联方在业务、资金往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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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已制定并实行的工作管理规则;
(2)与长航凤凰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督促长航凤凰向天风证券通报有关情
况,重大事项应及时告知保荐人。
(3)审阅长航凤凰的董事会会议记录及监事会会议记录,了解相关制度的制
定和执行情况。
2、督导长航凤凰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1)督导长航凤凰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情形等工
作规则。
(2)查看长航凤凰在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相关文
件,包括交易协议、交易凭证、交易决策文件、董事会记录等。督导上市公司按
照规则执行回避制度;核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督导长航凤凰严格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2015 年度达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长航凤凰均如实进行了
披露。
3、持续关注长航凤凰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经保荐机构督导并核查,长航凤凰 201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无为他人提供不
合规担保事项发生。
(二)督促长航凤凰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高诚信水平,规范运
作,提高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1、2015 年恢复上市以来,长航凤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2015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德顺、赵传江、肖湘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
举胡正良、杜龙泉、张世奕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侯风丽、李云旺、刘文慧为公司监事。
2015 年 10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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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德顺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2015 年 12 月 30 日,经公司第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肖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