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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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在近年内控项目实施的基础上,结合所处行业、经营模
式、资产结构以及公司自身特点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现有运
营程序做了持续改进及优化,对公司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更新完
善:本年,对手册中共 15 项业务流程控制活动描述进行了修改;
公司结合业务开拓的需要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在内部审计中提出
的合理建议,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对原有的工程项
目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在相关全资子公司中补充建立了工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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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控制矩阵,该控制矩阵包括 5 个子流程,涉及风险点 13 个、
控制活动 15 项,其中关键控制点有 8 个,一般控制点 7 个。
通过上述的矩阵控制活动内容的修改与业务流程的完善,目
前公司内控手册包含公司层面、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层面共 13
个流程,包括 165 个子流程,涉及风险点 390 个,控制活动 620
项,其中关键控制活动有 304 个,一般控制活动 316 个,所涵盖
的公司风险点相比去年更加全面。
公司内审部分别于 2015 年 7 月、2016 年 1 月对被评价业务
部门及子公司实施了现场测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
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检查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
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标准,如实填写评
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
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对不足提出改进的建议,并
认真做好相关问题整改的后续跟踪工作。
综合本年自我评价评测试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形成本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
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实
业”)、深圳市广聚亿升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聚
亿升”)、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石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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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下属油站,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88.2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的99.9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
内部信息沟通、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库存管理、
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工
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与结账、合同管理、社会责任、信
息系统一般控制等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
投资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本年度,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中
的定性标准进行了完善。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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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a、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位为重大缺陷:
(1) 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2)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
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3) 控制环境无效;
(4) 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5) 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
陷;
(6) 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7)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b、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至少定位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