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华联
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就新华联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7
号文核准,新华联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298,719,771
股,每股发行价格 7.03 元,募集资金总额 2,099,999,990.13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2,057,501,270.54 元。截至 2015 年 3 月 20 日,该项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出具了天健验字【2015】7-25 号《验资报告》。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1 亿元,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万元)
1湖南醴陵市马放塘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110,840.00 60,000.00
2宁夏银川火车站棚户区改造项目 248,600.00 110,000.00
北京平谷区马坊镇 B05-01、B05-02 居住及
384,905.0040,000.00
社会停车场库项目
合计 444,345.00 210,000.00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发行人项目的资金需要,发行人将利用自筹
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发行人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
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计划投 本次募集资募集资金已
序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资总额 金金额投入金额
号
(万元) (万元)(万元)
湖南醴陵市马放塘棚醴陵新华联房地
1110,840 58,785.75 34,068.04
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火车站棚户银川新华联房地
2248,600107,773.88 66,741.32
区改造项目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平谷区马坊镇
北京新华联伟业
3B05-01、B05-02 居住84,905 39,190.50 38,532.11
房地产有限公司
及社会停车场库项目
合计 444,345205,750.13139,341.47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情况
2015 年 4 月 13 日,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
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账号
7580110182600168502),同日,发行人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 3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账号
7580110182600168502),同日,发行人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 1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账
号 7115710182600024334)。
截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总额为 50,000 万元,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五、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发行人将再次使用部分闲置
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
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净额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