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1-2
占用资金情况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6)第 110ZA0769 号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公司”)委
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信国安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6)第 110ZA1202
号标准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要求,中信国安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中信国安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
“占用资金情况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占用资金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信
国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占用资金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信国安公
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中信国安公司实施于 2015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占用资金情
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15 年度中信国安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占用资金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
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信国安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龙传喜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郁奇可
中国北京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2015 年度占
上市公司 2015 年期初2015 年度占 2015 年度偿2015 年期末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方与上市公 用累计发生 占用性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核算的会 占用资金余 用资金的利还累计发生 占用资金余 占用形成原因
称 司的关联关系 金额(不含 质
计科目额息(如有)金额额
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