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岭南”或“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中金岭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1 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
2,062,940,880 股,本次发行 149,687,058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2,212,627,938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发行的 7 名投资者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浦
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发行
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149,687,05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65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 7 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限售股东名称备注
股份数 股份数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682,352 35,682,352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5,294,117 15,294,117
3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5,294 20,235,294非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
5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 17,600,000 17,600,000解除限售
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336,000 15,336,000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539,295 15,539,295
合 计149,687,058149,687,058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中金岭南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严格履行股份限售规定和承诺,且
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
形;
2、中金岭南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金岭南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中金岭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彭 晗唐 超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