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201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发展决策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期货套保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以及社会相关利益者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5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出席方式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次数
222200 2
公司共召开了2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参与通讯表决,
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严谨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审核,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另外,本人出席了年
度股东大会以及临时股东大会1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监察委员会的成员,在公司2015年度报告审计过程
中,积极参加审计监察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
立性。
本人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召集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薪酬
1
与考核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15年度薪酬进行了审
核。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5 年 3 月 12 日,对公司 2015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已知公司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司与关联方的该部分日常关联
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15年3月12日,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等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控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对外担保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4035.58万元,占公司报告
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09%,没有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不存在逾期
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况,均为日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
往来,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
审批、披露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
2
在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分红
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 年—2014 年)》的规定的前提下,公
司结合经营情况,为了加快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而作出,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3.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通过了解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以及对公司的
审计情况,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严
谨。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4.对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
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3571.43万元。
5.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计划及工作
方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活动。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和业务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
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销售业务、资产管理、研究
与开发、担保业务、业务外包、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
息传递、信息系统等方面。公司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
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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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完善,形成了较为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