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进
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曹慧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石洪卫、管炳春、张建平、谢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