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更新后)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迪生态”、“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
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
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
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2015年及2016年利润做出保
证。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10月30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中公开披露了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和应对措
施。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
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对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
订。本公告内容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的分
析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按照本次发行规模60,0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总股本
数将由150,729.24万股增加至210,729.24万股,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程度
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及偿
还银行贷款,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的建设和试运营期,公司
短期内股东回报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大幅增加的情况
下,如果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
临被摊薄的风险。
(一)主要假设
1、公司2014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备考重组后净利润为32,258.88万
1
元,假设2015年及2016年的预测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14年备考
重组后净利润数据持平,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发行预计于2016年4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94,8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60,000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为
准。
4、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帐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发行前2016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净
利润之外的情况,在预测发行后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时,未考
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测算结果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将有所上升,经初步测算,发行后公司
基本每股收益将从0.21元/股下降至0.17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5.06%
下降为3.34%。
具体测算情况如下表:
2015 年度 2016 年度/2016 年末
项目
/2015 年末 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50,729.24 150,729.24210,729.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
620,919.42 653,178.301,147,978.30
产(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2,258.8832,258.8832,258.88
润(万元)
每股净资产(元/股) 4.12 4.33 5.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1 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8 5.063.34
注:1、201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201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加上重组增加的净
资产并考虑分红及 2015 年当期利润后的数据;发行前 2016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为 201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加 2016 年当期利润后的数据。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公司 2014 年备考利润表数据。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需求持续增加,2020年前要实现国
2
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将持续面临着重化工业新一轮增长、国际
制造业转移及城市化进程加速的新情况,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度将不断增加,
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瓶颈”所在。2013
年,中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58.10%,能源安全保障压力巨大。在加强常规
能源开发和大力推动节能的同时,改变目前过于依赖化石能源的能源消费结构,
向能源多元化和清洁能源过度,已经迫在眉睫。
2014年9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
的批复》,根据《规划》要求,到2020年,我国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
右,未来生物质发电、风电、水电等可再生清洁能源的需求十分广阔。
林业产业作为规模最大的循环经济体,其资源的可再生性和林产品的可降解
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利用森林资源展示了光明前景。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趋势
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及电力行业经营经验沉淀,奋力开辟清洁能源业务
的发展道路。随着公司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