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一月
1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
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
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2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王志全王新宇赖伟强
白 斌 祝祖强张卫华
易廷斌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22 日
3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股份 259,405,882 股,发行价格为 8.50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4,949,997.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8,814,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6,135,997.00 元。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神州高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259,405,882 股,2016 年 1 月 22 日,
神州高铁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
请受理确认书》。
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16 年 2 月 2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
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对象由于神州高铁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
取得的神州高铁股票,亦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神州高铁仍具备《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4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
指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神州高铁
交大微联指 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九鼎指 嘉兴欣瑞九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利德指 武汉利德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新联铁指 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高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
暨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指 神州高铁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中国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指 人民币元
5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3
特别提示 .................................................................................................... 4
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