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证券简称:莱茵体育公告编号:2016-020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发
布了《关于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承
诺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合计金额 500 万以上,增持后 6 个月内不减持。2015
年 7 月 15 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初步完成增持公司股票 200.844 万元,具体请
参见 2016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接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知,其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260.59 万元,现将其本次增持情况公
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
3、增持人、增持时间及增持股份数量详见下表。
增持人 任 职增持时间 本次增持前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 本次增持后持有
持有公司股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股 公司股份占公司
份数量(股) 数量(股) 份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刘晓亮 董事、总 1 月 29 日 0 56100561000.0065
经理
秦吉宏 副总经理 1 月 29 日 0 48900489000.0057
徐兰芝 财务总监 1 月 29 日 12600 28200408000.0047
田贺 总经理助 1 月 29 日 0 49500495000.0058
理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人员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
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