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6-00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
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
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申请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地
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
利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使用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此限额内资
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30%。
3、投资方式
1
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且购
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授权期限
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手续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
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合作方均为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
系的优质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银行发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
分的预估与测算,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正
常生产经营,能够达到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
程、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
委托理财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保障理财资金的安全
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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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
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
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
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6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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