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站内文章:
软件用户服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股民天地 >> 会员专区 >> 深市公告 >> 正文
美好集团: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6-1-4 16:55:00 点击数:135
分享到: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16]A0001 号







致: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美好置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就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



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 201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4 日(星期一)14:00 在武汉市



武昌区东湖路 10 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



照通知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进行。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应为: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2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 2016 年 1 月 4 日下午 14: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9,693,1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60,1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



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审议



事项进行了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与本所律师共同进行清点和监票,



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2、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方式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2016



年 1 月 4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6 年 1



月 3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提示性公告,对包括网络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投票代码、投票议案号、



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符合有关规定。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有表决权股份数和表决结果。



3、投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人、监票人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

3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表决结果







议案:《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所持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



赞成 609,960,093 99.97%



反对 56,400 0.01%



弃权 136,8000.02%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

查看公告全文...
股民天地网站声明:本网站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中的文字和引用的数据、图表、图片等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原创性等。部分文字和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第一时间告知删除。
您还在为选股而苦恼吗? 请免费下载最新推出的《操盘软件富赢版V8》试用。《操盘软件富赢版V8》在原有软件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大量新功能,并内置选股方案,让选股更加容易。新增加个股短线操盘,中线操盘提示,让您安全获利。软件免费下载地址:
http://www.bjzq.com.cn/Soft/ShowSoft.asp?SoftID=15
微信扫码联系客服
了解更多惊喜功能
北京证券网
    
今日要闻
栏目热点
全站热点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12014895号-3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